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3.28 15:27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效能,进一步服务广大申请人,本市自2025年起对教师资格认定频次进行调整,即认定工作由往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调整为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一次。

  二、时间节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上填报认定信息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10日;

  详情请点击: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上填报认定信息时间为2025年6月6日-6月16日。

  详情请点击:上海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注:

  未能在第一批次按时填报认定信息的申请人,可在第二批次填报认定信息申请认定。

  因未体检、未体检复查、体检复查结果待定、材料不符而未能在第一批次成功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无需在第二批次认定时重复填报认定信息,可根据第二批次认定的时间节点继续完成体检、体检复查或补充材料进行申请认定。

  根据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的统一安排,持2025年获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于第二批次填报认定信息申请认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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