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第三次认定教师资格结果公告
2024.12.06 15:08

  经南京江北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2024年第三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173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认定58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82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33人幼儿园教师资格。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全部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在附件1处查看认定结果,同时记住领取证书序号(领证时用)。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合格学历)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证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旭东路629号。领证时间:8:30—17:00,中午正常办公。

  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如不能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邮寄。可先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人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邮寄申请,邮寄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邮编:210044,收件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5-69761621。

  领取(收到)材料后,教师资格证书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njnaedu.cn/jytzgg/content_403052)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第三次认定教师资格结果.xls

  2.个人委托书.doc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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