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2024.12.06 14:34

  经宿豫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12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14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宿豫区教育局反映。

  另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于2024年11月28日(9:30-11:00,14:30-17:00),带身份证到宿豫区教育局502室领取教师资格证。邮寄的证书将于12月6日前按照网报时填写的相关收件信息由中国邮政寄出,请注意查收。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注意事项:1.领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请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遗失。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因怀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待完成后方可到教育局502室领取。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7日。

  咨询电话:84466502。

  监督电话:84466501、84469511。  

  附件

  1:宿豫区2024年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授权委托书证书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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