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网上报名、材料核验,以下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受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将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专家评审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请及时查看,了解认定情况。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4/11/22/art_1228964832_59106145.html)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2024年第三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名单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