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教育局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
2024.06.02 10:3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清远市教育局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公示等工作。现将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已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并交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为准。怀孕申请人,需待生产后凭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领取证书;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http://www.gdqy.gov.cn/qyjyj/gkmlpt/content/1/1873/post_1873967.html#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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