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
2024.05.11 17:36

  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已按程序完成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经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及连山教育局初审、复审等环节,拟认定下列人员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附件中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名单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1日到5月17日。

  受理单位:连山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63-8732391

  邮政编码:513200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教育局人事股202室

  附件

  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865953.html)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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