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17:33
2019宜昌中考体育政策已经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湖北宜昌2019中考体育免考及缓考政策》,供同学们参考。
免考、缓考与特殊考生的考试
(一)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因伤、病等原因,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凭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总分的60%(30分)计算。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如缓考期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可申请统一考试项目的全部免考或单项免考,获准免考的项目按满分的60%(耐力项目按9分,力量项目、技能项目按6分)计算,平时考核成绩与正常学生的计分办法相同。
(四)因残疾、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昌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详见附件4、5),注明免考原因,残疾免考生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免考生须出具三级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统一公示。经审核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五)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本市报考的考生,须参加本市体育统一考试,计算其统一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按60%计算,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市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60%(即21分)计算。
(六)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考生对平时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测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体育与健康考试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由考试办公室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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