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17:04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烟台市教育局下发《烟台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烟台将改革体育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政府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部门强化部门职责,定期就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会商,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从2018年起,对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每三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
自2018年起,市教育局依据《山东省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对各县市区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教育、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等开展评价,对成绩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2年下降的县市区,在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按降低一个档次处理。对不能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开齐学校体育课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员,市县教育部门要进行问责。县级教育部门每年要组织面向辖区中小学的“体能+技能”的抽测,抽测结果要列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度督导考核。
改革体育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市教育局将根据《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出台全市体育科目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考试评价新机制,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公开发布制度。各级教育、体育部门每年要对学校开展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测试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市教育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开展实地抽测复核,抽测数据向社会发布并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其作为评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要对所辖中小学进行体质健康数据实地抽测复核,并作为对学校体育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投入,确保学校体育工作所需经费。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确保日常体育教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教师培训等工作需要,保障运动队训练、比赛和购买学生运动伤害保险等需求。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赛事推广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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