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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考随迁子女2018异地中考报名条件

2017.11.21 10:39

  2018惠州中考政策已经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广东惠州考随迁子女2018异地中考报名条件》,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随迁子女中考政策,扎实推进随迁子女中考工作。

  二、严格审核,规范管理,严肃纪律

  (一)实事求是界定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对随迁子女中考资格条件界定工作说明如下:

  1.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本文中“随迁子女”指非广东省户籍,因父母进城务工随迁在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出示在我市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4.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以下两种情况予以认定。①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办理了我市居住证,但未连续三年,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予以认定。②2016年3月1日前连续办理,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未满三年,由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居住已满3年的,也予以认定。

  5.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惠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6.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8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6年3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7.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按《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

  (二)确保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

  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7天,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指导和热情服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解释工作。同时认真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一、
           符合条件

1

进城务工人员达到《惠州市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惠州委发〔2008〕31号)规定的积分条件的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予以报考。

2

父母在本市工作期间,在其工作专业领域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

3

父母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

二、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1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我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三、
           合法稳定住所认定

1

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住所为农村自建房(含家长自有房、租赁)的

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予以认定。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惠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庭住所为单位宿舍

提供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已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予以认定。

四、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在我市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3

居住证有效期满3年,但非连续

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已满三年但未连续,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予以认定。
           2016年3月1日前在我市连续办理,但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未满三年,由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居住已满3年的,予以认定。

4

考生父母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未满3年

5

考生父母在我市购房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五 、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未达3年以上(含3年)的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出示其在我市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3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外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

不予认定。

5

考生父母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六、
           学籍认定

1

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不满3年学籍

2016年3月1日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七、
           其他情况认定

1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

考生父亲、母亲(均为外省户籍)分别符合部分条件

考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往届考生是否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考生具有我市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父亲或母亲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4

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

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及其监护人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5

考生父母为我市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考生将户口迁入我市可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否则不予认定。

  注:①随迁子女符合第一类中的其中一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②随迁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上第二至六类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来源:惠州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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