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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赤峰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2016.02.29 15:42

  全国各地2016中考加分政策陆续出台,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2016内蒙古赤峰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内蒙古赤峰中考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

  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全区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二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②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学校应于6月1日前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各旗县区中招办于6月1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核认定结果市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4)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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