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4 14:15
为了方便同学们备战2016中考,新东方在线中考网整理了《2016天津中考化学实验考查指导意见》,供家长和中考生们参考。
中考化学实验考查指导意见
1.考查范围
体现《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念和精神,参考我市所选用的初中学段课程标准实验化学教科书,结合我市初中化学实验课的开设情况,并考虑实验考查的可操作性,天津市初中化学实验考查将以下面四个实验中的部分内容为主:
(1)实验室用加热高锰酸钾制取氧气;
(2)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证明所制的气体是二氧化碳;
(3)测定氢氧化钠和盐酸溶液的pH、中和反应实验探究;
(4)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
2.考查方法
(1)考查工作在区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区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区县教育局中教科和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2)准备工作,对全体九年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参加实验操作复习和实验考查;考查前一两周在强化教育(遵守实验室规则)和精心组织安排的基础上,对学生开放实验室。同时,教师应在场指导复习,做好示范和释疑工作。
3.考查过程及评定
(1)学生在考前5分钟抽签认定考题,并到相应的实验台前做好准备。
(2)对学生不能完成的操作或错误操作,监考教师可以给予提示或纠正,以免影响其后面的操作。
(3)考查时间为15分钟。
(4)考查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满分为10分,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查要求与要点
实验考查主要从实验操作和实验习惯两个方面进行成绩评定,重点考查实验操作技能。其中实验操作是指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操作技能和观察技能,要求能准确
描述主要实验现象和正确进行实验操作。实验习惯是指学生在实验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包括遵守纪律、态度认真、爱护仪器、操作规范、实事求是、桌面整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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