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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2020.05.26 15:34

  2020北京各区小升初政策已经出台,新东方在线小学频道整理了《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供家长参考。

  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京教组发〔2020〕1号)有关精神,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0〕5号),为依法保障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教委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市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一方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条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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