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0:27
借读主要指没有北京户籍儿童的入学问题。北京北京市教委对非京籍学生在北京的借读问题有着如下规定:申请入北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一般应由其家长(监护人)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生在当地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学籍的,还应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其家长(监护人)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等,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即可入校作为借读生。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持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联系借读。学校对服务片内的应予接收,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
在借读入学之前,家长需要给孩子们办理借读证。办理借读证前,要备齐“五证”,即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京暂住证,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北京北京市教委规定,七类借读生在北京市幼升小视同北京市户籍对待。
七类人: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
4.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子女;
5.华侨子女;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人员子女;
7.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北京市引进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来源: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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