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资讯中心 > 小学 > 小升初 > 动态 > 正文
石景山区2016年幼升小设置三类录取顺序

2016.03.29 12:17

  近日,石景山区教委发布了2016年学位不足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两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对于石景山区近几年招生工作将造成巨大影响,因此,石景山区教委指出,各小学要结合本校历年实际招生情况,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若遇学位不足情况,需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顺序,并于5月25日上报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也就是说,

  2016年幼升小中,有户有房为第一顺位,该序列满了,则以户口迁入时间进行录取;

  “有房无户”则位于录取顺序末位,该序列按照法定监护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录取。

  下附录取顺序样式:

  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生日小了一天都不行)

  招生原则

  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内100%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且满 年,该套房产(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年内(20­ 年5月1日至20 年4月30日)只解决一户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学校按以下招生顺序录取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数超出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学校录取的,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由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派位录取。

  (注:按照这个样式,今年的各个学校在招生要求里都要写清:是在这片区内的房子买了几年,还必须写明是“一房几年一学位”)

  招生顺序

  第一顺位:

  1.本片区户口(户口在本片区内满 年);

  2. 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全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满 年)。

  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即:“报出生>到4月30日满5年>到4月30日满 年”

  也就是说,出生落户石景山的优先于户口满五年的优先于户口不满五年的。

  本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应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

加载更多
课程推荐
加载更多课程>> 进入小学选课中心

微信扫码免费领取

小学1-6年级全套学习资料

相关阅读查看更多>>

资料下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