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 19:28
一般侵权行为中的损害认定问题
在一般侵权中,对于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的认定,尚无争议。但是对于精神损害认定,就有不同观点。
例:甲在某一旅游圣地的沙滩上,看见一妙龄女郎睡在遮阳伞下,甲顿生爱意,走上前去,在女郎的脸颊上给予深深一吻。女郎在睡梦中报以甜蜜的微笑。甲的行为是否造成女郎的损害?
对此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社会礼仪的范畴,未经该女郎同意在其脸上热吻,构成侵权,造成了该女郎的精神损害。另一种观点认为:精神损害是以是否有精神痛苦为限度,甲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社会礼仪,但未造成该女郎的精神痛苦,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存在精神损害问题。通说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妥当。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