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17:31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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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上体院院字〔2021〕92号)文件,现将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个人申请。本人填报《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与审核表》(见附件)【初审通过的校内博导不需要填写科研成果,初审未通过的博导(含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未通过的博导),请提交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材料】。校外博导招生资格申请另行通知。 除上述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年均产出B1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至少1项的,可申请招生资格。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申请考核制”博导资格: (1)正在主持未逾期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招生当年承担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的新增横向项目的本校博士生导师。 (2)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近5年产出B1级及以上成果至少5项的本校博士生导师。 (3)学校聘任期内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海外名师、国内名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由本人申报,所属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同意。 2.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10月19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者的材料和汇总表上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yzb@sus.edu.cn邮箱(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上报)。 3.研究生处复核。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送校学术委员会。 4.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或通讯评议的方式,对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同意票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5. 公布。凡经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申请人列入当年博士招生章程。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5日 |
原文链接:http://yjsc.sus.edu.cn/info/1791/57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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