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13:51
各位考生:
根据中心2021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现将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报名号公示如下(见附件)。在审核阶段,中心将继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发电子邮件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反映(匿名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电子邮箱:zhaosheng@chinacdc.cn。
原文链接:http://edu.chinacdc.cn/zzsjy/zsxxl/boshizs/202103/t20210304_224484.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