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0:23
各位拟录取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已公布,现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将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取档案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请注意查收。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填写调档函抬头。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按照《调档函》要求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各拟录取院系。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尚未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生源地教育厅的少骨专项计划考生,也须按规定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
4.请严格按照调档函上的时间节点、邮寄地址等要求进行寄送。档案未寄达考生,按我校学工部相关规定不得参加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评定。
5.拟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调出。
6.拟录取的本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打印调档函,调档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如有疑问,请与拟录取学院联系。请勿将个人档案直接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
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开始寄送,预计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届时,我办将按照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进行寄送,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材料将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不接受考生到校自取,敬请谅解。
2.考生若因特殊原因,如应届毕业生已离校、家庭住址或手机号码变更等确需变更寄送地址、联系方式的,请于6月22日上午10:00起至6月25日上午10:00,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ksd.syrz.net:1037),通过“邮寄信息维护”模块修改 “通讯地址”以及 “移动电话”。
四、定向就业合同及政审表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在院系提交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入学报到时,拟录取考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即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学校可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并审阅其个人档案,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应在开学时转到我校。云南省内考生,原单位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考生组织关系网上转到“云南大学XX学院(即考生拟录取学院)XX党支部”(具体信息请直接咨询学院),并在开学时到相应院级党委报到。云南省外考生,开学时将纸质介绍信交所录取院级党委办理相关手续,介绍信由原就读学校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介绍信抬头填写“云南大学XX学院党委”,“组织关系去处”填写为“云南大学XX学院”(即考生拟录取学院),详细信息见《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附件1)。
六、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线上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
1.由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线上发起转出申请;或由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审批同意申请。
2.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二)线下转接
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院级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院级团组织在学生本人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
七、户口相关问题
定向生以及户口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生(昆明市五城区以内研究生除外),可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转入我校,愿意转户口的非定向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外省考生)或者户口本原件(省内考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其他户口相关问题可咨询:0871-65033862。
八、其他
后续工作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通知,请持续关注。
附件: 1. 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
云南大学研招办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grs.ynu.edu.cn/info/1010/3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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