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0:18
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学院综合考核、学校审核,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6月21日-7月2日。
二、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非工作时间请发邮件)。经调查属实者,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电话:0532-66782080
E-mail:grad_admission@ouc.edu.cn
原文链接:http://yz.ouc.edu.cn/2021/0621/c5927a33873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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