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4:52
我校2021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拟录取名单为待上报教育部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部分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定向协议书签订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示名单中的人员需办理调档手续(或签署定向培养协议)。现将调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人员,须在6月30日之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请本人自行下载打印(可彩色打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附件1),并按录取情况填写完整后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调档。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人员,须签订培养协议。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定向)》(附件2),并按录取情况填写完整后到乙方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丙方考生签字后(一式四份)于6月20日之前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研招办,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存入考生博士阶段的档案。另两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其中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留,一份须交由定向单位保留。
3.考生的档案及培养协议,是非常重要的招生录取材料,为避免出现遗失、延误等意外情况,我校不接受物流或快递公司投递。相关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如果是档案材料,必须密封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也可以通过邮局特快专递(EMS)或机要文件邮寄。考生的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以邮政EMS快递寄至我校。
档案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44;电话:025-58731201;收件人:李老师。
4、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下旬左右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三、户口迁移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我校集体户口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或江苏省南京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户口迁移需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个人情况及社会关系调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报到后由学院统一收缴,集中办理。
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执行,网址为:https://yjs.nuist.edu.cn/info/1014/4574.htm。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yjs.nuist.edu.cn/info/1014/4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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