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2:22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2021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相关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内容为《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具体包括英语、业务课一(化学综合)、业务课二(化学学科前沿)。考生随机抽取各科目考试试卷,并在线作答(各科目满分100分)。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面试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采用PPT汇报,重点介绍自己的科研工作(时间5分钟),并回答面试组专家的提问。面试组专家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科研创新能力: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项目等材料,经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按《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附件1)计算成绩。
三、资格审核
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格审核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于一页);
2. 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3. 《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4. 政治审查表(需盖章),表格见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页通知;
5.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 近三年公开发表的论文、项目、科研获奖等材料;
7.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1-6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按“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的方式命名,材料7以Excel表格形式,按“考生姓名+科研成果统计表”的方式命名,于4月19日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421686913@qq.com)。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初试:分两个考场同时进行,考场一进行业务课一考试,考场二进行英语和业务课二考试,考生错开逐个参加两个考场的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6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4月26日下午14:00开始。
2.考试形式
初试、复试均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连线形式,选用基于互联网的“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系统。
3.考试监管
考生应诚信复试,于考试前签订并提交《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通过“双机位”方式(腾讯会议+QQ)监控考生行为,其中主机位(腾讯会议)用来面试考试,备用机位(QQ)用来视频监控。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见附件5)
4.考试要求与考场规则
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相关规则。(见附件4)
5.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秋季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英语+业务课一)/2*40%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20%。
(二)拟录取名单
1.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考试的成绩(参考业务课二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英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4. 初试业务课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六、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邮箱:jwwang@ahnu.edu.cn
电话:0553-3869303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室
七、上述办法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成绩评分办法
附件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创新能力 成绩评分办法 | ||
科研能力成绩 |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说明 |
100分 | 在SCI(E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 ①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 |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 ||
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 ||
90分 | 在SCI(E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 |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 ||
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 | ||
80分 | 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 |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 ||
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 ||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 | ||
70分 | 获厅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 |
当年报考的应届生 | ||
60分 | 系统的开展过化学相关学科科学研究活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位 | |
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部门等科研一线工作,取得中级职称以上计60分 |
原文链接:https://yz.ahnu.edu.cn/info/1010/3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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