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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广州能源所工程博士招生公告

2021.04.09 11:18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20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广州能源所工程博士招生公告。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产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领域

  2021年我院在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两个领域拟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方向及招生导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我院“能源动力”和“材料与化工”两个领域进行查看。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https://yz.ustc.edu.cn/article_925.htm);

  2、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理工医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优先接收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的考生。

  四、招生程序

  1、我院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实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

  2、考生须于2021年4月15日-4月20日在博士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http://xspt.ustc.edu.cn/)。报名注意事项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https://yz.ustc.edu.cn/article_984.htm)。

  3、2021年4月20日前,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签名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制等信息);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2封推荐信(推荐人须为业界正高职称专家)原件,推荐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请从“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https://yz.ustc.edu.cn)“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6)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证明;(证明材料模板请从“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https://yz.ustc.edu.cn)“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7)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说明:已报考我所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的考生,如需转报此次工程博士,只需提交上述条件中的(6)一项,并及时向研究生部说明。

  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请在材料封面注明“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程博士招生申请考核材料”。

  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部,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20-87057626,邮政编码:510640。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通过,取消申请资格。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推荐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按要求参加4月21日—5月10日我院组织的统一考核。具体安排、考核形式等见我院网站后期公告。

  五、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基本培养年限为4年。全日制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培养;按教育部规定,定向培养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培养生须调档至我校。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导师的研究领域、方向须与拟招工程博士领域相符,有该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方可招生。工程博士采取“一人一方案”的培养形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导师指导下围绕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我校2020年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每年1万元。

  研究生部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57626

  原文链接:http://www.giec.cas.cn/yjsjy2016/zs2016/bszsxx/202104/t20210407_5991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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