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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通知

2021.04.06 12:06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通知。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四川农业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报名确认

  1. 缴费

  博士报名费180元、复试费:120元

  缴费网址:https://op.sicau.edu.cn/

  (1)登录

  用户名:21+报名号(对于重复报名的考生,请选择最终确认要提交的报名信息简表上的报名号,否则将造成考试科目不对应,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默认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2)缴费

  缴费系统中点击“学费缴费”,根据提示完成。

  学校将根据缴费名单准备相应的考生数据,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时间见日程安排),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 报考材料提交

  报考材料见招生章程中附件1,报考材料中的体检报告可以在复试之前(4月23日)补交。

  报考材料务必于4月6日(含4月6日)之前寄到研招科,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研招科,联系人:研招科,联系电话:13330600943。为方便接收,请尽量选择顺丰快递。

  也可在4月6日(含4月6日)前的上班时间交成都校区1教315办公室,不再线下现场确认。

  二、考 试

  1. 考试组织形式

  博士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部分,均采用线上进行。

  2. 初试

  (1)初试科目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实行开放考试,考生只可查阅纸质资料作答,不能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2)考生答题方式:考生独立手写作答。考生自备A3答题纸<点击下载答题纸模版>,并按要求写好考号(考号可以在查询试题的时候查看)、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重点提醒:每张答题纸单面作答,务必写明姓名、考试科目及名称,页码及总页数。

  (3)考试正式开始时,考生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网站获取初试试题<点击链接>和考号。为方便使用,考生可将网址添加到收藏夹。

  (4)考试时间:4月10日

  科目①-英语:8:30-9:30

  科目②-业务课一:9:40-10:40

  科目③-业务课二:10:50-11:50

  各科目分别作答在不同的答题纸上。每科考试结束后,立即清晰拍照并按要求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务必在各科考试结束后5分钟内完成,交卷时间以邮件上显示的接收时间为准。研招科收到邮件后会自动发送落款为“研招科博士招生”的邮件回复

  邮件主题及答卷拍照后的图片按以下格式命名:

  英语+姓名;第二科+姓名;第三科+姓名;

  例如:英语考完后就以“英语张三”命名,第二科专业科考完后就以“第二科张三”命名,第三科就以“第三科张三”命名。特别提示:第二科不是指考试的那个专业课名称,就是“第二科”这3个字。

  请严格按照命名格式命名,发送邮件。邮箱地址1320885073@QQ.COM,邮件发送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即表示已收到,不用再发消息或打电话进行确认。在发送过程中如遇到其他的问题请与QQ1320885073联系。

  考生答卷原件考试当天寄送学校,以快递时间为准。快递接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研招科,联系人:研招科,联系电话:13330600943。

  由于部分快递公司在学校没有设置取件点,请选择以下快递进行寄送:

  顺丰,中通,京东快递

  也可在4月10日下午14-16点交成都校区1教315办公室。

  3. 复试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以不低于招生指标的120%划定分数线,报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布。复试分数线上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培养单位面试两个环节。

  (1)导师面试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在各培养单位面试前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单独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培养单位面试小组。

  (2)培养单位面试 面试小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参加面试小组;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后应及时给出面试成绩。

  复试形式采用复试小组集中,考生远程在线,线下评分的模式进行。

  复试过程中加强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治学态度等。

  (3)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原则上每名考生复试时长不低于20分钟。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远程在线形式。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学院(研究所)另行通知。

  三、录取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和条件。

  2、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导师可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推荐拟录人选。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导师推荐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

  6、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说明

42-7

缴费

缴费网址<点击链接>

49

1000-1100

 

考生在线考试演练(包括在线获取试题,在线考试监考,考试结束交卷演练)

考试平台使用手册附件下载<< span="">点击链接>

410

考试

博士考试<< span="">点击链接>

试题<< span="">点击链接>

420-21

公布成绩

公布博士成绩,考生查成绩和申请成绩复核

423

划线

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

424-29

复试

博士复试,具体见各学院所通知

56

公示

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远程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的相关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考场的秩序。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初试、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4.仔细阅读系统使用手册,提前按要求备妥相关软硬件设备,并熟悉使用。

  5.考试需要双机位参加,即需要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首选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手机或手机+手机。

  6.考试前调整好摄像头(电脑作为主机位正面拍摄,手机或平板作为第二机位从侧后方拍摄),确保可以查看考生正面及考试环境情况。如果用手机,尽可能使用手机支架以获取较好的拍摄角度和范围。

  7.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背景单一的地方进行考试,考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真实,禁止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8.考试全程关闭手机的闹钟,铃声等语音提醒功能,准备好手机充电器,检查好相关设备的电源连接情况,确保考试过程中手机电量充足和相关设备电源稳定。

  9.考生禁止使用除考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

  10. 可采用有线、WIFI、4G/5G等网络,确保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因网络远程考试流量较大,建议使用有线宽带连接或WIFI连接。若使用4G/5G网络的考生,请提前备好充足的流量包。防止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卡顿,流量不够或流量超出限量引起高额费用的情况。

  11.博士初、复试过程中考生需着装得体,不得使用美颜等滤镜,不可遮挡耳朵,不得带耳饰。回答问题时,正视镜头,保证上半身和双手在镜头可视范围内。

  12.考试中考生应按要求向监考或复试小组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边环境。

  13.考生考试中须独立完成,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视频区域不得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考生也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任何方式的助考。

  14.考试过程中监考员或复试小组成员可随机要求考生做出指定的动作或操作,防范考生使用全息投屏或虚拟画面。

  15.考试过程中,若网络出现异常,已作答完成部分有效,网络异常超过3分钟,未完成部分将启用备用试题。连续三次网络异常影响正常考试的,则终止考试,另行指定时间。如果因考生主观故意中断网络导致复试中断的,学校可视情况取消其资格。

  16.博士初、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要求或影响评分的行为,考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者,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将转交纪检组进一步调查处理。

  17. 博士招生考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初、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录屏;不得将初复试内容在网络或个人之间传播,若有发现,将追究考生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考生须知

  1.博士初、复试期间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准考;各学院(研究所)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查。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网络初、复试招生单位全程录音录像,如违反规定,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得参与涉考违法活动,诚信参加博士初、复试。

  七、联系方式

  QQ:1320885073 邮箱:1320885073@qq.com

  原文链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6/6787.htm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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