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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20.11.30 11:20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2021年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关于公布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的通知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

  2021年学校共有12个专业领域接受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及招生导师信息见《青岛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推荐;

  (二)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三)获得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即2018年7月底以前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

  (四)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为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

  (五)能够脱产参加博士理论课程学习,在导师指导下到导师所在单位脱产从事不少于12个月的临床工作,以便于学习临床技能和导师考核其临床工作能力;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报考。考生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址: http://114.215.29.204/bm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12日。报名期间,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上传准考证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大小200k以内,分辨率要求240*320以上。

  4.缴纳报考费:根据国医考发【2016】124号文件要求,外语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缴费请慎重,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报考费概不退回。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4-12日。

  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 “青岛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点击文中的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

  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953976)。

  (二)现场确认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方可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3月12日(9:00-16: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青岛大学浩园教学楼901(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

  3.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青岛大学2021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见附件2),推荐书要求由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其中一位为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2021年全国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医学博士外语考试,否则报名无效。

  (三)外语统考

  1.考试科目:英语(国家医考中心负责,全国统一试卷)。

  2.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周六)8:30-11:30。

  3.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4.据国家规定,全国在职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申请学位时如成绩过期须重新考试且成绩合格。

  5.成绩公布:2021年4月16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四)复试录取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成绩公布后,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划定复试资格线,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资格线上考生可按要求到校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学科培养条件等择优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我校考试报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者,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备案标准和学校政策,我校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的总学费标准为陆万元。入学时一次缴清。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申请者应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发表学术论文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等各项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细则》、《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细则》等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青岛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地址邮编: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38号,266021

  联系:(0532)82991011

  E-mail:qdyyliu66@163.com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邮编:青岛市宁夏路308号,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网址:http ://grad.qdu.edu.cn/yzb

  原文链接:http://grad.qdu.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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