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2020江苏南昌小升初招生录取办法

2020.07.28 19:04

  记者从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获悉,该院印发《南昌市2020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

  《办法》要求,今年南昌市城区小升初学生网上报名暨信息采集按两类生源情况进行,即城区小学毕业生经所在毕业学校集体报名,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和非南昌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公众号注册采集。每位小升初学生只能凭借其本人身份证号注册产生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

  城区小升初按公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初中学校两种渠道实施网上招录。其中,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根据城区、开发区(新区)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的招生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二是对口直升入学。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

  推行小升初录取工作全面网上管理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推行小升初录取工作全面网上管理。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可凭借用户名(小升初信息采集序号)和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信息采集记录、各级审核状态、资格复核安排、录取学校等信息。

  《办法》写明,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初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

  城区、开发区(新区)应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房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按照招生容量限额,结合今年城区小升初学生户籍房产等入学信息、生源类别的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经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安排入学。

  其中,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小升初学生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办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非同一家庭三年内使用同一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相关证照未达要求年限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工商执照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租赁房等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民办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 一律不办理学籍考籍

  根据《办法》部署,南昌市城区适龄残疾少年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创造条件推进融合教育,为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随班就读的便利。

  凡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有关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经民办初中学校缴费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未经招生录取平台预录的学生,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为其办理缴费。

  民办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坚决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对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投档手续、不予办理学籍、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公办初中按学区范围接收随迁子女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规定的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相关材料为: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或其监护人(或本人)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家庭户口簿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证件。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必须提供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供家庭户口簿和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居住证,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工商税务证照或用工合同等。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全国统一电子学籍材料。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

  根据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结合小升初学生资格复核结果,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进行初中学校新生录取。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8月2日~7日(8月2日~6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第二批次,8月24日~28日(8月24日~27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

  初中学校按本校实际招生批次录取名单,通知和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初中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该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初中学校应督促报到注册新生登录小升初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小升初系统双确认截止时间按批次分别为8月6日、8月27日。各初中学校分别于8月7日、8月28日反馈本校批次学生报到情况。

  各初中学校按实际录取批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到注册学生名单等信息。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结束后,由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交上级备存。并依据新生录取名册建立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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