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7 19:07
各地中小学招生政策陆出台,新东方在线小学频道整理了《2020年陕西宝鸡高新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公告》,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1.具有辖区内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以及辖区内随迁人员子女。
2.辖区内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
1.具有辖区内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属高新区需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辖区内随迁子女需在高新区入学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二、招生办法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就近;相对稳定,动态管理;广泛宣传,确保公开;统筹协调,确保公平;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和“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小学、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三)网上预录
网上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小学、初中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5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按录取类别进行网上审核预录。8月5日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微信方式通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随迁人员居住地学区学校若无空余学位,则由学区学校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或其它方式通知随迁人员子女家长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审核登记。
原则上城区小学适龄随迁子女居住地属茵香河以东、高新4路以西的地区,在高新六小西校区审核登记;居住地属高新4路以东、高新8路以西地区,在马营镇永清小学审核登记;居住地属高新8路以东、高新14路以西地区,在高新第七小学审核。
(四)现场审核
全区小学、初中现场审核时间统一为2020年8月6日至10日(具体时段安排见相关学校公告)。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学校微信通知时间,带领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资料证明,在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具体见相关学校公告):(1)政策优待类:优待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户籍户口本。(2)学区房户一致类:户口本、房产证(特殊情况需要其余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要求携带)。(3)学区有户无房类:户口本、购房合同、学区内居住证明。(4)学区有房无户类:房产证(特殊情况需要其余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要求携带)、原户籍户口本。(5)随迁人员类:居住证(含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办理回执)、居住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原籍户口本原件、务工证明,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注册录取现场审核符合学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审核中若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则由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后统一报区教育体育局,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学校应予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已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