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2017年安徽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4.20 16:3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17年安徽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了资讯详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同学们。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

  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积极做好宣传。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6〕42号)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材料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加载更多
热销课程排行榜
加载更多课程>> 进入高考选课中心
相关资讯
加载更多>>

加载完成

最新资讯
加载更多>>

加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