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时间:3月7日

2017.03.07 11:43

  根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春季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本次工作将紧密结合北京大学非学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请务必认真阅读工作通知,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一、申请资格

  本次学位申请针对我校2012-2014级的研究生课程研修班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学员,以及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的具有重新申请学位资格的学员。

  二、学员申请程序

  1.将学位申请意愿报给院系

  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11日

  计划于2017年3月提交答辩申请的学员,需要在此时间段按院系要求将有关信息报给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由院系教务老师整理好其专业课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老师统一上传至全国信息平台。

  2.网上提交学位申请,上传学位论文

  (1)在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提交申请,并打印相关材料

  时间:2017年3月14日-18日上午12点之前,登陆我校学位管理系统https://portal.pku.edu.cn/infoPortal/在业务办理——研究生院业务——补充学位信息、提交学位申请、提交论文电子版。在打印学位审批材料下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A/B档案封面(一式一份)。

  注意:

  l  在校内门户提交学位申请时,所填的论文信息应为毕业论文的信息,而不是发表论文的信息。

  l  只有北京大学校内门户提交毕业论文,导师才能在系统中为其填写评语,进行论文评阅。

  l  如论文内容在答辩之后有修改,可以在答辩结束后5日内重新上传电子版论文,新版本将自动替换原来的版本。

  l  2016年春季申请过学位但未获通过的学员,且学位分会根据规定做出过决议:允许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申请者须填好附件二:《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分会负责人签字,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通过,学员才能登陆校内个人门户,维护信息,打印相关表格。

  (2)在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时间:2017年3月21日-25日上午12点之前,登录全国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在“学位申请—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界面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我校管理系统和全国平台同时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人后续申请程序无法继续。

  学员申请答辩流程网上操作的指南请参见“附件一”

  如果遇到在全国平台无法提交学位申请的情况,请尽快与院系教务老师联系解决。

  3.提交学位论文供导师审查

  申请人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校内平台后,还需提交纸板论文给导师审查,由导师在校内门户中写出详细评语,同意其进入评阅及答辩程序。导师在校内门户中填完评语后,申请人可以在校内门户打印导师评语,并找导师签字。

  相关阅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论文答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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