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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入口

2016.12.29 18:16

  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开始报名了,新东方在线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入口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入口

  ——南方科技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南方科技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全额出资创建的公办创新型大学,被确定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目标是建设一个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2年批准建校,已经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首届毕业生到牛津、耶鲁、加州理工等世界名校深造和华为等知名企业就业,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被誉为发展最快的大学之一。

  一、报名对象: 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用中学推荐或自我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注意:须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8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上学期5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月考或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5)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如确无条件上传报名材料,可寄送书面材料。书面报名材料采用标准A4纸,按以上(1)-(5)顺序装订。书面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书面报名材料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四、 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

  2、能力测试(机试):2017年6月中旬分省进行,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机试资格考生名单和机试具体时间、地点。

  3、能力测试(面试):2017年6月中下旬机试后分省进行,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4、优录政策: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参加2017年高考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免予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含机试、面试),能力测试成绩计满分30分;获得三等奖的考生,由相应省份招生组考核其高中平时学业成绩和英语能力,通过考核者,参加2017年高考达到理科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免予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成绩计满分30分。

  五、报名须知

  1、2017年在河南招生55名。

  2、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去年在河南最低录取分数线高出一本线100分以上。

  3、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特殊类型)填报我校。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符合我校优录政策的考生可以免考。

  4、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高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择优录取。

  六、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88010514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c.edu.cn

  招生网:http://zs.sustc.edu.cn/

  河南组招生联系方式:18589064256、18589064317、18569087936

  欢迎河南优秀学子报考南方科技大学!

  附:南方科技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倡导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优良学风,奠定我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良好基础,结合南方科技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新生(本科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

  第三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国际英才奖、校长特别奖、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共七个等级,奖学金数额依次为全额资助出国交流一年、人民币100000元、50000元、30000元、10000元、6000元、3000元。

  第四条 学校从全校录取的本科新生中评选,其中国际英才奖按照每人5-7万美元的标准,支持高考成绩排名省理科前200名的优秀新生进入国外顶尖名校学习交流1年;校长特别奖奖励新生所在省理科排位位于前400名的考生;特等奖30名、一等奖30名【特等奖和一等奖各省(区、市)至少各1名;且均不得超过2名】。各省份招生组按照特等奖、一等奖各推荐2名,在确保各省有1个特等奖和1个一等奖名额的前提下,在全校新生范围内评选其余的特等奖和一等奖;在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名单后,按照本办法第五、六条的相关要求,分别按照各省(区、市)录取人数的5%、10%、45%,拟定二等、三等、优秀奖学金人选,经各省份招生组确认后,最终确定全部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以上所有奖学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可重复获得。

  第五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南方科技大学。

  第六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规则。

  (一)授予特等和一等奖学金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则:

  1、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项)在该省(区、市)录取新生中列前4名(其中特等奖学金前2名,排名不含获得校长特别奖的新生);

  2、根据全国重点高校在该省(区、市)理科投档线,确定不同省(区、市)奖学金候选人投档排名。本条规则用以区分不同省份相同分数学生在全国的排名情况。

  3、同一省(区、市)内出现候选人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项)一致的情况时,依次参考录取时的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成绩(含面试)、高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理科综合成绩。若上述参考仍不足以区分候选人排名,则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综合比较各省(区、市)奖候选人投档排名情况,确定特等和一等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二)根据该省(区、市)录取新生的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项)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授予二等、三等、优等奖学金。

  第七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及奖励等级报学校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来源: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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