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16:04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公布 需满足4个资格条件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政策的整体框架是“4+2+7”,即4个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4个资格条件包括: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学历不同分差大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让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者留下来
在基础指标中,不同教育背景的积分相差很多,学历越高积分越高,大专和博士分值差了26.5分,虽然较征求意见稿的30分有所减小,但依然相差明显。北京为了自身的发展,会尽量把高学历人才留下,此外,创新创业指标的分值加起来也不低,这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然,其实给高学历人才设定较高的分数也是为了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
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所以工作居住和学历的分数基本齐平,只是在此基础上给高学历人才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