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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2015.06.18 12:15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供2015年高考考生参考。更多2015年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可查看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汇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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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第六条 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黔江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500余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17万余平方米,纸质图书23.17万册,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1707万元。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公共基础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城市园林、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烹饪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17个专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在同等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5人,其中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10余人,有国外留学背景的5人,外籍教师3人。并特聘中国科学院袁道先院士担任名誉院长,特聘旅游行业各界精英40余名作为学院兼职教授。

  根据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和“乐山水 化人文”的院训,依靠地域优势,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5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5个省(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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