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的通知
2026.02.21 14:15

  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研究生院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工作安排在3月2日至3月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6年3月进入学位选修课程学习的同等学力硕士及往年已经进入课程学习尚未建立导师关系人员;

  二、办理流程:

  1. 请按照附件1中各学院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导师所在医(学)院教育处办理。

  所需材料:

  ①. 《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 (下载地址:http://yjsh.ccmu.edu.cn/xzyd/index.htm,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导师签字。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报考专业学位并完成规培的提供,正在规培人员不需要提供);

  ⑤. 单位介绍信原件(附件2);(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不需要提供)

  2. 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上述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在“首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建议通过vpn登录)内录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直接通过vpn登录同等学力报名管理系统——学生端完成缴费。

  导师关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在3月30日前统一上交至校学位办。

  3. 学术指导费用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缴费时间:3月23日至3月27日

  三、特别说明:

  1.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后,先联系导师签字,按学院规定时间前往教育处办理。

  2. 导师所在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的,建议提前联系导师或研究生管理部门,以便顺利入校。

  3. 校学位办后续集中审核导师关系建立情况,审核完成后将《登记表》原件返回学院教育处。请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届时到学院教育处领取,个人务必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后续申请学位时使用,同时将《登记表》复印件交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为规范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学校集中办理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关系指导手续,请有关人员及时联系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教育处,避免延误开题、中期、结题和答辩等学位培养过程。

  四、校学位办联系方式:

  杨老师,010-83911097,yangxue@ccmu.edu.cn。

附件1-2026上半年各学院集中建立导师关系工作安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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