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
2025.12.17 20:59

  考研的备考中,对于历年真题的复习,也是提升考试分数的重要方法。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积累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历年考研真题,下面是关于“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希望对大家有更好的帮助。

  4、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

  B、批判法学派认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

  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

  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

  4、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考点】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是19世纪英国法哲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丁的观点,A选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因此B选项错误。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人定法应于自然法保持一致,C选项正确。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选项错误。

  以上“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更多关于考研真题内容将不断更新。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