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 法与经济
一、考试要求
民法学、公司法学和经济法总论是“法与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要
求考生较全面的掌握民法学、公司法学和经济法总论的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民法、公
司法学和经济法的理论知识研究和分析法律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专业课必备:2026考研自命题考试大纲】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一)民法学
1. 民法总论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3)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制度;
(4)民事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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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制度;
(6)时效制度。
2. 物权制度
(1)物权的基本理论;
(2)所有权制度;
(3)用益物权;
(4)担保物权;
(5)占有。
3. 债与合同制度
(1)合同总论;
(2)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保证合同;
(3)准合同。
(二)公司法学
1. 公司法概述
(1)公司和公司法一般理论;
(2)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3)资本与股份。
2.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
(3)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组织机构的相关制度及理论;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特征与性质。
3.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相关制度及理论。
4. 公司治理
(1)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董事长制度、总经理制度、监事会制度;
(2)公司董监高的约束与激励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瑕疵公司决议的救济机制。
(三)经济法总论
1.经济法概论
(1)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
(2)经济法的体系地位;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经济法律关系。
2.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
(1)经济法的主体;
(2)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3.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4. 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
(1)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
(2)经济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一般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