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3 16:5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我校2026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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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源范围

  (一)普通骨干计划: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一)我校2026年骨干计划拟招人数为26人,其中普通骨干计划招生人数25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1人。

  (二)《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国统考”专业均招收普通骨干计划。

  (三)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0月24日晚上22时。

  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报名

  (一)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二)考生须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报考点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骨干计划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五、初试

  (一)考试科目:同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和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综合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及考生名单。在综合初试、复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具体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相关安排为准。

  (二)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复试不合格。

  (四)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

  (五)被录取的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均不调档。

  (六)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

  (七)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八)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其他

  (一)学制、学费标准等其他事宜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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