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4 11:05

  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本简章若出现与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一、招生专业

  2026年,我校共1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1个(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位11个(金融、会计、保险、数字经济、工商管理、法律、翻译、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国际商务、审计)。全部学科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各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方式与学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自命题科目样卷等详见《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

  1.初试: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

  2.复试:2026年3-4月。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六、政审与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应用经济学8000元/生·年;金融、会计、翻译、工商管理28000元/生·年;保险、应用统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国际商务、数字经济18000元/生·年。学费均按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2.住宿费:按入住宿舍标准和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二)奖助学金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符合相应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2.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给予奖励。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