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4 10:32

  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详见《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最终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3-5年。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生学籍。

  五、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5年11月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工作邮箱(huasyjsgzb@163.com),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7.符合教育部有关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我校网上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初。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所有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33-教育综合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十二、违纪处罚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

  学费缴纳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有变动,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元/人·年)

教育(0451)

10000

材料与化工(0856)

12000

农业(0951)

8000

  2.住宿费用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1000-1200元/人·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优秀研究生奖励、优秀学位论文奖、国家助学金、特困生补助,设立“三助一辅”岗位等。主要包括:

资助类别

资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

国家层面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评价比例100%)

6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国家助学贷款

≤12000元/人/年

符合条件者均可在生源地申请

学校层面

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人/年

第一志愿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7000元/人/年

调剂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人/年

二年级、三年级

全日制研究生

二等奖

7000元/人/年

三等奖

5000元/人/年

校长奖

特等奖

16000元/人/年

全日制研究生

优秀奖

6000元/人/年

全日制研究生

优秀个人奖

500元/人/年

全日制研究生

岗位助学金(助教、助研、主管)

≥2000元/人/年

全日制研究生

特殊困难补助

1000-3000元/人

全日制研究生

注:具体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使用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4.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十六、联系方式

1.2026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uas.edu.cn/),请考生查询。

2.单位代码:10549。

3.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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