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4 10:30

  湘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

  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

  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

  权单位。复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

  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

  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

  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

  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管、艺等

  十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

  学等6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

  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41 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

  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引智平台;有3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 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基地,1 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 个教

  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

  创新中心”、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15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

  点实验室;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

  程创新团队,10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

  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

  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8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8%;有留学经历的教师

  达24%。目前在聘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48人,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

  相当层次人才190人。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

  校前30名左右;3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

  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1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

  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2965件。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41626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1000人。拥有教育部基础学科

  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基地、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国家“英才计划”实施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学

  院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

  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

  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

  非大学联盟”“‘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与“一带一路”高校联盟等教育国际合作平台入选高

  校,分别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是湖南省首批获得留学生和港

  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院校,是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受院校、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接受院校,

  是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院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和科

  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30多个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开展中外

  合作办学项目。

  “韶峰高,湘水长,人文胜地科教殿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湘潭大学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弘扬“牢记嘱托、艰苦创业、

  追求卓越”的湘大精神,扎根伟人故里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7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93人,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

  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

  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

  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学校要求调取个人档案入校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条 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3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

  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

  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湘潭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网址:

  https://yjsc.xtu.edu.cn/info/1028/4936.htm)。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第五条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

  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1个,预计招生专业及指标数为035102

  法律(法学)4个、070100数学2个、085500机械2个、125200公共管理3个,具体招生人数以教

  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专项计划以及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

  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二)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第六条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网上报

  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逾期不得补报。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

  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复试合格者即拟录取。

  第七条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

  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

  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少数民族

  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

  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

  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

  确定。

  第八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

  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

  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

  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6年共有7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85500机械、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定向考生报考。

  5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九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

  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

  月13日),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

  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

  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第十条 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

  (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具体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6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我校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并

  在复试前公告。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

  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

  第十一条 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见我校复试方案。

  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

  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

  法》(湘大研发〔2025〕5号)。若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四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

  五年。

  第十四条 住宿及学费

  (一)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费

  类 别

  收费项目

  学科大类(门类) 一级学科(学位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哲学类(01)

  学费标准

  (元/生·年)

  8000

  8000

  经济类(02)

  14000

  7

  10530 湘潭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类 别

  收费项目

  学科大类(门类) 一级学科(学位类别)

  法学类(03)

  教育类(04)

  学费标准

  (元/生·年)

  10000

  10000

  文学类(05)

  工学类(08)

  13000

  12000

  管理学类(12)

  艺术学类(13)

  14000

  9000

  035101/035102 法律

  法学类(03)

  16000

  035200 社会工作 15000

  17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学类(08)

  085500 机械

  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20000

  32000

  管理学类(12)

  125300 会计

  28000

  注:以上学费标准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

  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部)联系。

  2.湘潭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部)”,通讯地

  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部)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注册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校纪委办公室0731-58292015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联 系 人:吴老师 刘老师 聂老师

  欢迎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