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运输部划转
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
准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交通运输部与山东省签署文件共
建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获批山东省第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
地。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
高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
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
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
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2024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我
校工程学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
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面向世界,把学校建设成为具
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
富有爱国主义精神、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
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
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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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
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
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3)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上级文件及政策
要求进行审核。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
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
15 日前将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
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
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
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
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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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
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
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①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
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
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
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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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方式为笔试。
(三)考试科目。各专业(领域)初试考试科目见我校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
允许使用计算器。
(四)成绩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查询时间
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一般在3月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
站公布。
(2)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在我校网站公布。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
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
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及考试科目。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
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
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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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入学考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标准的考生,分
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按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从总成绩高
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见我校网
站。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
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
其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
责任。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
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鲁
发改价格〔2023〕559号)。学校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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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学校提供研究生宿舍。住宿费标准
按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文执行。
我校各招生学院培养校区见学校网站,由于发展规划、
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
研究生在弹性学制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
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专
业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
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章程、招生
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山东交通
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复试
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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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全部转入我校。
该章程中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
之处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