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6:28

  黑龙江大学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强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大学,

  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

  学8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

  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

  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

  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坚持服务全国、面向世

  界,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

  学校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

  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

  提升。在ESI全球学科排名中,化学、材料学科分别进入前3‰和4‰行列,工程、计算机科

  学进入前1%行列。在全国学科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为A类,哲学、法学、中国语言

  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信息资源管理6个学科评为B类,学科发展速度和整体实力

  居于省属高校前列。2022年再次获批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16 个学科入选建设序列,外国语言文学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

  论、中国语言文学、信息资源管理、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

  科,8个学科入选培育建设学科。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教学机构29个,拥有哲、经、法、

  教、文、史、理、工、农、管、艺、交叉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本科专业86个,一级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38个,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28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2个;国防特色学科4个;拥有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特色

  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规划教材40部,是黑龙

  江省唯一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

  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

  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首批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黑龙江大学坚持教学立校,以优质的教育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

  能力为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教育质量

  优异,教学成果斐然。在2001年和200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

  均获得优秀结论。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拥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

  提名7篇(次),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41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5000余名,各类研究

  1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生9900余名。建校以来已为龙江和祖国培养了3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

  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有以阎明复、张左己、姜大明等为代表的诸多政界精英;有以

  叶正大、刘晓江等为代表的多位高级将领;有以李凤林、潘占林等为代表的数十名共和国优

  秀外交官;有以李锡胤、吕冀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新时期,还陆续涌现出获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何建章、“网络感动中国人物”陈顺达等先进人物。

  黑龙江大学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优良,校区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4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3亿元,馆藏图书430余万册,拥有可容纳3万余名学

  生住宿生活的大学城,设施先进的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餐饮中心等

  办学基础设施,以及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

  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其中专任

  教师近1700人,研究生导师11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00余人;获得国家(省)教学

  名师等各类国家(省)级荣誉奖励以及入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项目)300余

  人次。

  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能力为落脚点,走科研兴校之路。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俄罗

  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中俄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省部共建协同创

  新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俄语国家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一带一路”国别和

  区域研究中心乌克兰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催化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光

  纤传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催化与能量转换过程中的材料化学引智基地、功能

  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中俄催化技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农业微生物技

  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糖料改良中心、农业农村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

  甜菜种质中期库、农业农村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等众多国家(部)级高端科

  研创新平台;拥有省重点培育智库、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机构84个;拥有校级科研机构60个,现已基本构成多学科、立体

  化、完整均衡的科研创新发展体系。“十五”以来,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08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446项,年度被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已达1600余篇,共取得各类科研成

  果近4万项,其中近1600项成果获国家、部委、省级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高

  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6项。李锡胤、潘国民教授主持编撰的《俄汉

  详解大词典》获国家图书奖,并作为国礼赠送给俄罗斯国家领导人。学校编辑出版的《求是

  学刊》、《外语学刊》、《自然科学学报》、《中国糖料》、《满语研究》、《黑龙江大学

  工程学报》、《黑龙江教育》、《北方法学》、《俄罗斯学刊》、《远东经贸导报》(俄文

  版)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2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通过整合、凝练和优

  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了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

  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科教兴国和高教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黑龙江大学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围绕龙江经济

  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通过广泛参与决策咨询,承担高层次项目和应用性研究课题,

  参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担任实际部门顾问等多种形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对俄经

  贸文化交往和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在自然科学领域,黑龙江大学强化理工科优势特色,不断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力度,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化学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中取得

  了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我国第一个机群并行数据库服务器系统、无模型控制器、IC卡电脑加

  油机、L—乳酸菌系列保健产品等科研项目成功实现成果转化,为龙江产生经济效益均数亿元。

  黑龙江大学积极整合科技资源、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辟建了黑龙江省第一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形成了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科技产业群体,年均产值上亿元,取得了良好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黑龙江大学校办产业学府书城是全国大学最大的书城,年营业额上

  亿元,曾获全国文化产业先进集体称号;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作为全国地方性大学出版社的杰

  出代表,曾多次荣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并荣获“出版业网站百强”荣

  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注重通过树立和涵养优良的校风、学风和教风,以丰富多样的校园精神文化、

  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和谐校园。黑龙江大学曾圆

  满承接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主运动员村任务,开中国大学承办国际大型综合体育赛

  事之先河;曾成功承办亚洲男篮锦标赛、全国女篮甲A联赛、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以及教育

  部主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大型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等众多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

  响的大型文化活动。黑龙江大学通过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关爱平台,开辟了学生工作一站式

  服务区、校长信箱、学业导师网络平台、学生工作热线、后勤服务热线、心理咨询热线和“校

  园110”热线等。黑龙江大学是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获“全国文明单位”“省

  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高度重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国

  际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对俄办学特色,现已初步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

  汉语推广工作平台。目前,黑龙江大学已经与20余个国家的100余所大学保持实质性合作关

  系,先后向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派出

  联合培养学生40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26000余人次,年均派出各类出国留学学生300余

  人、培养来华留学生1200余人次。学校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留学生在国内外各类

  汉语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与俄

  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

  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共建高翻学院,与

  法国巴黎第十大学共建中法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共建俄语测试中心,与俄罗斯

  3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远东联邦大学、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共建孔子学院,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与

  我校合作共建“俄语国家中文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

  建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中外人文交流合作平台。学校是中俄语言教育大学联盟中方发起

  单位,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大学联盟、中俄区域冰雪体育大学联盟、

  中国-白俄罗斯大学联盟、中国-乌克兰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学校高度重视与香港、澳门及台

  湾地区的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开展内地与港澳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及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

  项目。

  砥砺奋进,扬帆起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继续秉承“博学慎思、参天尽物”的

  校训和“志存高远、爱国奉献、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黑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引

  领,系统推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国际化战略”“数字化战略”“服务龙江战略”四项

  办学战略,坚决落实固强培优、实力跃升、品牌塑造、改革赋能、治理增效五大行动,以更

  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澎湃的活力和更加豪迈的情怀奔向无限美好的未来,为实现建设特色鲜

  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开拓奋进、再谱华章!

  4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须知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交叉12个学科门类

  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专业类别1个,硕士

  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拥有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导师11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士、硕

  士研究生9900余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26

  年黑龙江大学共有12个学科门类38个一级学科的88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8个专业学位类

  别的4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3000人左右。公共管理

  (MPA)、工商管理(MBA)、教育管理(教育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

  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

  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

  1 日,下同),且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等方式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的人员,

  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5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

  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

  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

  结业后,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

  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

  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

  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符合有关试点高校面向残障考生开展单独考试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

  10 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

  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

  6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

  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

  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

  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

  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

  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

  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地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5.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

  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

  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7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8.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

  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

  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案。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

  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

  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

  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

  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

  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

  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

  格自动失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

  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

  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

  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中下旬在网

  8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公布,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hlju.edu.cn/。3月,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向成

  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考核、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

  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关于复试的详情届时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黑龙江

  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

  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录取考生在入学时(以学校通知为准)须参加

  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

  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

  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其

  他相关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制与学费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大学的具体情况,现就学制与

  学费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习形式

  专业或领域

  学制 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MBA)

  3 年

  待定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MPA)

  3 年

  待定

  其他专业

  (二)奖助学金政策

  3 年 9000元/年

  黑龙江大学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

  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三助”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困难补助金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评定。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本章程介绍了我校2026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供考生参考。各科目的

  考试大纲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

  免生人数,招生计划为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

  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合理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

  系。我校不提供参考书订购服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教育部招生文件正式下达后,本章程内容可能有微调,如有调整以调

  整后内容为准。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上标

  注的拟招生人数不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

  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返回普通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

  数为准。

  黑龙江大学欢迎你!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