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3 15:48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

  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在长达88年的办学历程

  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

  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

  信息特色、国防特色、行业特色。

  坚持交叉融合,学科建设实力持续提升。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

  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1981年开始培养研究生,2018

  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3 年获批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精准对接国

  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

  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

  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参与

  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1个。6

  个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前50%。

  坚持主动融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聚焦国家战略及北京市

  高精尖产业需求,初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装备、智能计

  算、智能决策五大优势科研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强化工程、校城融合

  加速工程等科技工作六大工程,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总量达2.5亿元。

  1

  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34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

  北京实验室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队伍水平不断优化。坚持立德树人,着

  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

  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18人,拥有博士生导师63人,硕士生导师

  602 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

  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推进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试

  点改革,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主动融入北京“四

  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

  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

  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

  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加

  快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招收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

  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

  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

  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增低空技术

  与工程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在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

  院)和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招生。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管理

  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可授予管理学学位(招生代码120100)和工学

  学位(招生代码087100)。

  招收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

  2

  新闻与传播、翻译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按照

  专业领域在6个学院招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026 年我校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1216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招生规模暂定为113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86

  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名额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

  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计划数以

  教育部批复为准。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只限于工商管理(MBA)、会计

  (MPAcc)、工程管理(125601)三个专业学位点招生。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

  理(125601、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外,工程管理(125601、

  全日制)等其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

  条件。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4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

  4.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

  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

  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

  专项计划初、复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

  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

  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

  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

  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

  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

  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

  5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

  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1232。报名

  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

  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

  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

  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

  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

  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6

  8.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

  试、单独考试。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2.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

  有关补充材料。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选择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

  大学报考点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

  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

  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考试方式

  7

  1.初试时间: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

  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12 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

  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

  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

  试和复试。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

  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会计(MPAcc)、工商

  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其

  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公布。自命

  题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我校不提供近年自命题试题。

  (四)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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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

  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

  执行。

  七、复试

  ( 一 )复试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公布,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安排进

  行。

  (二)我校将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初

  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属于一区。

  (三)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

  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

  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

  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在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

  成绩。

  (七)依据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我校对初试合格进入复

  试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八、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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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委会的管

  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

  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

  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

  党团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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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十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

  0802机械工程7000元/生/学年

  0803光学工程7000元/生/学年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7000元/生/学年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7000元/生/学年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7000元/生/学年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7000元/生/学年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000元/生/学年

  0839网络空间安全7000元/生/学年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6500元/生/学年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6500元/生/学年

  1202工商管理学6500元/生/学年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8000元/生/学年

  0202应用经济学6500元/生/学年

  0701数学6500元/生/学年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6500元/生/学年

  注:低空技术与工程(0810J1/0811J1)的学费待上级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

  7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MBA)2900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

  65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29000元/生/学年,翻译6500元/

  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9000元/

  生/学年,会计(MPAcc)33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01)40000

  元/生/学年。

  (四)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以上级备案批

  复为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二、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

  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组成,面向对象为

  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

  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助学金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

  收入的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十三、培养校区

  我校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校区有沙河校区、小营校区。

  十四、住宿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

  入住相应校区,咨询电话:010-80187291。住宿标准如下表所示:

  校 区

  公寓号

  5 人标准

  3 人标准

  学一公寓(女)

  500 元/学年

  小营校区

  学二公寓(女)

  500 元/学年

  学五公寓(男)

  600 元/学年

  学六公寓(男)

  沙河校区

  750 元/学年

  学七公寓(女)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750 元/学年

  (三)住宿费依据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文件,按教委

  12

  审批后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

  十五、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

  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

  生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

  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三 ) 考 生 可 通 过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查阅我校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

  询报考学院。

  (四)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

  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80187203

  监督电话:010-8018716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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