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6 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戏师生重要回信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传
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
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备
扎实的戏曲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和学术、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戏曲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研究生招收计划数将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
2026 年入学的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
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8000元;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2000元。
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变更,按新标准执行。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艺术学学科的培养方向包括:京昆表演研究、京剧器乐研究、
京剧学、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导演研究、
戏曲影视导演研究、戏曲音乐理论研究、戏曲文学创作理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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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史论、舞台美术研究、跨媒体艺术研究、国际文化交流与管理、
艺术史与艺术原理、戏曲翻译研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戏曲与曲艺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京昆表演、京剧器乐演
奏、舞台监督、戏曲表演、戏曲表演形体训练与编创、戏曲舞蹈
表演、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戏曲音乐配器、戏
曲文学创作、戏曲舞台美术、跨媒体艺术、剧院团管理。
2.音乐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民族器乐演奏(板胡、唢呐、
扬琴、琵琶、打击乐、三弦、竹笛)。
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 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
专业方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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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
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
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
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及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
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
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
日9:00-22:00(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
公布)。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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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名
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
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报考点选择
中国戏曲学院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
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中
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0049”;“报考点”应选择“中国戏
曲学院”,代码为“1149”。
4.注意事项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
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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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
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以及申请享
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报考。未按规定
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学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
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
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
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
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
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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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有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
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7日22:00)
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交纳报考费,
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
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
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gov.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
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实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
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
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
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我校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如选择定向就业,须于网上确认时提
交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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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时间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请考生随后关注
中国戏曲学院官网招生补充公告。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
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
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
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相关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
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五、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
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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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
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
理论(20日上午)、外国语(20日下午),21日参加由本校命
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校。初试方式均为笔
试。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
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
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2026年4月。
复试科目: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2.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
明)
七、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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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
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
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参加
体检。
八、录取
(一)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026 年 5月至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思想、政治及健康情况的复
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
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
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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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
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
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
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不
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
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
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
格无效。
九、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一)定向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
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享受原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奖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应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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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
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中国戏曲学院官方
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
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
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研招办
电子邮箱:yzb@nacta.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3339290,010-6333703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30-16:30)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10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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