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相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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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推免名额
各专业推免名额见下表。
研究方向 | 学术型硕士 | 药学专硕 | 生物与医药专硕 |
100701药物化学 | 5 | 1 | 0 |
100702药剂学 | 7 | 6 | 0 |
100703生药学 | 1 | 0 | 0 |
100704药物分析学 | 1 | 1 | 0 |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2 | 0 | 0 |
100706药理学 | 2 | 0 | 0 |
1007Z1天然药物化学 | 6 | 4 | 0 |
1007Z2制药工程学 | 2 | 0 | 0 |
1007Z3临床药学 | 2 | 1 | 0 |
1007Z4免疫药物学 | 1 | 0 | 0 |
药事管理 | / | 1 | / |
合计 | 35 | 14 | 0 |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线下进行。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心理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内容。复试小组专家按照上述内容给出录取成绩。
3. 录取规则
(1)同一专业方向的本直博考生与推免硕士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2)同一专业方向的学硕、药学专硕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分别排名,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同一专业方向的学硕/专硕有空额,按照第一志愿录取成绩顺次可以调剂;
(4)院内跨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以重新选择的专业复试结果计算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录取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复试时间安排
9月15日:发布推免招生简章,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9月17日14:30-21:30:考生报到(持身份证), 签署《考生复试承诺书》。 报到地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景蓝斋112(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9月18日:各专业组织考生进行“首志愿”专业方向复试及同一专业方向内的调剂;
9月19日上午:公示录取成绩及拟录取结果;院内调剂报名;导师双选;
9月19日下午:院内调剂复试;公示调剂结果;导师双选
9月22日9:00:拟录取考生登录国家推免系统进行推免报名。
9月23日9:00:学院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国家推免系统确认。
9月25日9:00:学院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9月25日14:00:考生在国家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各复试组的复试地点另行公布。
五、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工作,建立临时QQ群,群号:317016162,请在复试名单中的同学尽快加群(进群后将名字改为“复试名单序号-姓名”,已加入的同学无需重复加入)。
联系电话:0531-88382018李老师
地点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景蓝斋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