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为在校研究生提供了多种经济资助方式,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项目。具体金额和评选标准各不相同,确保覆盖面广泛,能够惠及更多优秀的研究生。
考研选择大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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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工作酬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20%左右;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4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30%左右;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20%左右。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非定向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当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达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最低成绩时,可获得第一学年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3.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工作酬金。
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经济上的帮助,更激励他们在学术和科研道路上不断追求卓越。通过这些奖助学金项目,学校希望能够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未来,学校将继续完善和优化奖助学金体系,为更多研究生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