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药学院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
2025.08.14 15:26

  厦门大学药学院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

  厦门大学药学院于2010年,在厦门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2006年)、医学院药学系(2004年)的基础上成立,集聚学校生物医药领域的高水平研究人才。现有药学本科专业、药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药学专业本科生,药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药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厦大药理学和毒理学在2018年进入ESI前1%,药学学科位列泰晤士2024年高等教育中国学科评级A等级、2023软科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A等级。药学专业在2022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5年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强基计划)。

  学院延揽高层次人才,培育中青年骨干,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专任教师队伍呈现高层次、年轻化、国际化的特点,有9人获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称号,建有教育部“核受体肿瘤分子靶点与药物开发”创新团队、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准药物靶点发现与药物筛选”科技创新团队。

  学院紧密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和创新药物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重点聚焦癌症、艾滋病、代谢性疾病、皮肤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分子机理,开展新靶点的鉴定,先导药物的发现和改造,以及转化研究,产出了一批具有鲜明自主

  创新特色的科研成果。相关成果发表在Nature、Cell及CNS子刊等高水平期刊上,研发的药物、治疗方法、诊断试剂等转化应用于临床,2个创新靶点药物申请美国FDA临床批件,其中1项已进入临床I期试验阶段。

  学院围绕创新特色体系,构建多层次的教学、科研平台。现有海洋活性物质功能、质量和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国家海洋局-厦门市),南方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国家海洋局),福建省药物新靶点研究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靶点新药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核受体药物工程研究中心等,参与建设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示范性药物临床评价技术平台“抗肿瘤新药临床评价技术示范性平台”、细胞应急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

  欢迎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专业为药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4.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5.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或达到其他与之相当的外语水平。

  二、申请专业

  100700药学—硕士;105500药学—硕士;

  100700药学—直博生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流程

  1.8月20日至9月5日,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ssyjsbm.xmu.edu.cn/),填写有关信息、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上传附件材料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

  2.待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后,所有申请我院,且通过我院考核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含学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6.身份证原件。

  7.学生证原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7项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上传报名系统。

  四、其他事项

  1.系统中可报名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我校2026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2.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3.我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通知拟通过邮件发送。收到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我院安排参加考核,未入围考核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

  4.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药学院李老师

  电话:0592-2182453

  邮箱:pharm@xmu.edu.cn

  学院网站:http://pharm.xmu.edu.cn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专家推荐信.doc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