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一直以来以其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多元化的学术环境吸引着众多优秀学子。为了进一步支持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生活,学校在2026年推出了更加完善的奖助学金政策。这些奖助学金不仅旨在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还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在学术和科研领域不断追求卓越,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考研选择大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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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关投入机制、奖助等政策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其它社会类奖学金。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0.6万元/生·年。
2. 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2万元/生·年。
3. 自治区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1万元/生·年。
4.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按照自治区设立资助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相关政策要求组织,择优评选。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须在学制年限内。奖励金额为0.35万元/生·年。
5. 社会类奖学金
包括特变电工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评选对象、奖励金额及其他要求以当年评选通知要求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定向考生可同等享受或参评以上奖助。
通过这些奖助学金政策,新疆大学希望为研究生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持,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中。学校期望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在充满学术氛围和创新精神的环境中实现自己的学术目标和职业梦想。通过这些资助政策,新疆大学正努力培养下一代的学术精英和创新人才,助力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辉煌成就,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