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务专硕:增值税法重点变化
2025.08.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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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法》与此前的暂行条例存在多方面不同,具体如下:

  变化一:告别“劳务”一词

  根据草案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原条例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出现在内。

  在草案第七条中提到“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可见,"劳务"已归入“服务”之中。

  变化二:视同销售情形大幅缩减成四项

  与现行规定相比,视同销售情形大幅缩减成四项。“代销”、“移送”、“用于非税项目”、“投资”和“分配”都被移除。

  《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的情形: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化三:无偿提供服务不视同销售

  增值税法第五条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中,只列举了纳税人无偿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要按视同销售处理,未将纳税人对外无偿提供服务列入。

  从该法律条文来看,无偿提供服务确实不需按视同销售处理。然而,具体执行还需等待后续政策进一步明确。

  变化四: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范围

  在增值税进项抵扣环节,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范围发生变化,“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被删除,不得抵扣进项税只保留3项: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变化五:新增不征税项目

  1、新增了“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先前这类行为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2、明确了"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征增值税;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转让行为不征税规定,是否会被取消,等后续明确。

  变化六: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

  1、《增值税法》: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2、没有提到百分之五,是否还有5%征收率,还要看后续是否有通知。

  变化七:混合销售规则有两大变化。

  1.按照财税〔2016〕36号文,在同一项应税交易中,只有货物+服务,被界定为混合销售

  《增值税法》说了,只要一项应税交易中涉及两个以上的税率、征收率,就属于混合销售

  2.原来混合销售是“从主业”计算税率,

  这回改为,“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注意,是看这一笔交易了,而不是看企业的整体销售情况。这笔交易中,谁是主要业务。就从谁的税率。

  变化八:涉税信息共享写入法律。

  《增值税法》只有简单三十八条。具体落实执行,还有待细则。我们可以等等具体规定。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2026年税务专硕:增值税法重点变化”,预祝大家都能考出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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