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教育、文学和科学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沈阳师范大学在2026年推出了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科研创新奖学金,金额从8000元到20000元不等,以表彰在学术和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此外,学校还设有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金额从6000元到12000元不等,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考研选择大于努力
新东方在线智能择校小程序
领取专业的择校报告
点击一键开启
一、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 等 级 | 奖励金额(元/学年) | 获奖比例 |
| 特等奖 | 10000 | 3% |
| 一等奖 | 8000 | 12% |
| 二等奖 | 6000 | 15% |
| 三等奖 | 4000 | 20% |
(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二十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通过这些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沈阳师范大学致力于为研究生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持,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使其能够专注于教育、文学和科学等领域的研究和学术探索。学校希望每一位研究生都能在充满创新和学术氛围的环境中实现自己的学术目标和科研梦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