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
2025.04.10 07:03

  考研法律硕士是比较辛苦的,法硕复习具体的备考知识点、备考指导等,能使大家更有效率的备考,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法硕复习精彩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小编一一为大家奉上!

  202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

  1、身份关系诉讼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被告丧失人身自由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注意: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仅限于被告一方丧失人身自由的情形。

  3、追索三费而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案件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这里只限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202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的内容,更多法硕复习精彩内容,请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