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应急工作组负责处理复试期间紧急突发情况。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复试基本要求
第四条
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确定复试名单要求考生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第五条
各学院根据国家线要求、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六条复试时间和形式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起开始组织复试,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2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和各二级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并按照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提交招生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查:
查看原文:https://www.qztc.edu.cn/yjszsw/2025/0325/c886a28175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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